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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报告

来源: 时间:2015年08月11日 浏览次数: 【字体:

 

  1、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和《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派出和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1996年)》(点击阅读http://www.csc.edu.cn/Chuguo/Default.aspx?cid=17),留学人员抵荷兰后应按规定及时提交《CSC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点击下载;

  2、研究生每学期填写《报告表》,分别向我处和国内推选单位/导师报告。《报告表》每学年应由国外留学院校的导师/合作者签字一次。访问学者、进(研)修人员每三个月填写一次。留学期限为三个月(含)的留学人员,填表时导师或合作者可免于签字;留学期限为六个月(含)以上的留学人员,《报告表》需由导师或合作者签字。

  3、学习/研修报告请提交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如由于技术原因无法上传,也可将电子版发送教育处:report@nl-edu.org, 邮件主题和附件请统一设为:“研修报告:提交日期姓名”格式,例如:“研修报告:20140615张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