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情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留学荷兰 > 自费留学

关于2013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年10月16日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体现国家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自费留学生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几年来共有3396名优秀自费留学人员获奖。2013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评选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的荷兰高校自费在读博士生(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已取得国内外第一博士学位以及在2013年8月10日前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者的申请。  

  二、奖励金额:6000美元/人。  

  三、申请程序: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网上公示,国内终审,网上公布”的程序进行。根据《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处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进行初审工作,并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推荐名额择优推荐19名人选,拟推荐名单将于2013 年10月 10日左右在驻荷使馆网站(http://nl.china-embassy.org/chn/)公示10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负责组织国内专家对各馆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  

  四、申报平台:今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启用“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 http://yxzfs.csc.edu.cn),该系统将于2013年8月10日开通,所有申请人可于8月10日-9月30日登录该系统,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同时须向我处提供两份书面材料(邮寄或送达均可),并将电子版申请人信息表(请在附件中下载)发到我处邮箱edu.nl@moe.edu.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2013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字样和申请人姓名)。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2013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管理系统使用指南》及《关于准备2013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8月10日系统开通后可于网站查阅)。  

  联系电话:070-3541276 联系人:夏磊 方庆朝  

  教育处地址:Antonie Duyckstraat 132, 2582TR Den Haag  

  附件:申请人信息表.xls

驻荷兰使馆教育处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