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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年12月21日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肯定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取得的优异成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已启动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留学人员进行申报。现就我馆区留学人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3年度“优自奖”奖励对象分A、B两类,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

  1. A类为在荷自费留学人员,具体要求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荷兰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4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B类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具体要求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奖励金额

  奖励方式包括获奖证书和奖学金。其中,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1.个人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15日0时至2024年2月29日23时59分登录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

  2.向教育处提交电子材料

  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须将申请表打印并手写签字,然后与其它申请材料按顺序一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于荷兰时间2024年2月29日前发送至我处指定邮箱: netherlands05@lxgz.org.cn, 邮件主题格式为“2023优自奖申报材料-姓名-学校”(请填写中文名称)。不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此步骤供初审及存档用。非常重要,请务必按以上要求准备材料。

  四、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程序进行。

  2.驻荷兰使馆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初审,后将推荐人选名单报回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国内专家进行终审。

  五、咨询方式

  1.中国驻荷兰大使馆教育处

  电话:0031-70-3546748,邮箱:netherlands05@lxgz.org.cn

  2.国家留学基金委选培部(负责业务咨询)

  电话:0086-10-66093992,电子邮件: zfs@csc.edu.cn

  3.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资源部(负责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086-10-66093306,电子邮件:yzj_support@csc.edu.cn

  附件:

  1.项目实施办法

  2.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

  驻荷兰使馆教育处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