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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荷兰馆区留学人员申请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项目的最新通知

来源: 时间:2020年03月11日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在荷留学人员:

  为体现党和国家对海外留学生的关心,鼓励和吸纳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面向继续面向在荷留学人员进行选拔。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详见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出国留学”专栏)。2月20日,因为疫情影响,国家留学基金委调整了今年的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国家公派或自费留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荷兰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荷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学年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或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攻读博士学位。

  自费留学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学制1年的硕士研究生除外)的学生可申请艺术类项目攻读硕士学位。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荷兰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我处受理。

  二、申请材料

  具体申请材料清单详见国家留学网上的“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国外留学申请人用)”。

  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申请人须同时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同意函。

  三、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对在国外的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申报时间

  2020年4月10日至4月30日24时(北京时间)

  请申请人应于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同时须通过邮寄或送达方式向驻荷兰使馆教育处提交一份书面材料,请务必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一致。

  申请材料邮寄或送达地址:Education Section of Chinese EmbassyWillem Lodewijklaan 10, 2517 JTDen Haag

  收件截止时间:5月3日中午12:30。为确保材料安全,建议选择挂号信邮寄。

  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2020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材料。

  2.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并于2020年6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材料。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时间略晚于该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录取时间。

  四、派出及管理

  有关事宜请浏览http://www.csc.edu.cn查询。

  五、其他说明

  1. 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申请人申请成功后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艺术类项目对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均不再资助学费,此部分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艺术类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仍可申请学费资助。

  3.咨询邮箱

  驻荷兰使馆教育处咨询邮箱:info@nl-edu.org

  国家留学基金委咨询邮箱:

  yjs@csc.edu.cn(高水研究生平项目)

  yishu@csc.edu.cn(艺术类项目)

  驻荷兰使馆教育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