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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年11月11日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在荷留学人员: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日前,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启动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欢迎符合申请条件的广大在荷留学人员进行申报。为做好各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正在荷兰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报名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

  不受理以下三类人员的申请:

  1.曾获得该奖学金;

  2.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2020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

  二、 奖励金额

  6000美元/人,特别优秀奖10000美元/人。

  三、 申报要求

  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认真阅读《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附件1)并按以下流程进行申报。

  1.留基委管理系统网上申请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通知,2020年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的起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11月15日0时至2020年12月31日23时59分,申请人务必在此时间段内成功准确上传所有材料。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附件2),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2.向教育处提交电子材料

  今年因疫情等因素影响,不再要求申请人向我处提交书面材料,改为按要求提交扫描的电子材料。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附件2)及《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注意事项》(附件3)。

  申请人须在2021年1月3日之前向以下邮箱发送电子材料:liangyan@nl-edu.org;邮件标题为:2020优自奖学金申请电子材料+姓名。

  请特别注意: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后,按顺序将所有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提交给我处指定邮箱,供初审及存档用。请务必按以上要求准备材料。

  并请将“驻荷兰使馆教育处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推荐人员信息表”(附件4)填好后一并发送。


  

  我处将进行申请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本年度推荐人选名单,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终审。

  驻荷兰使馆教育处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

  1.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

  2.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3.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4.驻荷兰使馆教育处202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推荐人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