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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项目的通知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肯定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取得的优异成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已启动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留学人员进行申报。现就我馆区留学人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2年度“优自奖”奖励对象分A、B两类,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
1. A类为在荷自费留学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荷兰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人员;
(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品学兼优;
(5)2022年1月1日之前毕业,不在此受理范围内。
2. B类为在荷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荷取得博士学位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荷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作博士后研究,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已确定回国工作。
(4)品学兼优。
3. 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奖励金额
奖励方式包括获奖证书和奖学金。其中,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1.个人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2年12月10日0时至2023年2月10日23时59分登录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
2.向教育处提交电子材料
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须将申请表打印并手写签字后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于2023年2月10日前发送至我处指定邮箱:netherlands03@lxgz.org.cn,邮件主题格式为“2022优自奖申报材料-姓名-学校”。不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
四、评选程序
1.奖学金评选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
2.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使馆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终审”的程序进行。
3.驻荷兰使馆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初审,后将推荐人选名单报回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国内专家进行终审。
五、咨询方式
1.中国驻荷兰大使馆教育处
电话:0031-070-3065415,邮箱:netherlands03@lxgz.org.cn
2.留学基金委法律与综合事务部(负责项目评审)
电话:010-66093968,电子邮件:zfs@csc.edu.cn
3.留学基金委信息资源部(负责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10-66093306,电子邮件:yzj_support@csc.edu.cn
附件:
2.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3.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驻荷兰使馆教育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