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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荷兰馆区留学人员申请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报遴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一)选拔范围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艺术类项目)面向以下三类人员选拔:

  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

  (二)申请材料

  具体申请材料清单详见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相应项目专栏:

  高水平项目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

  艺术类项目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37

  (三)时间安排

  北京时间2023年3 月10 日0 时至31 日24 时,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受理。

  录取结果将于5月底公布。申请者可登录信息平台查看状态,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四)注意事项

  1.高水平项目、艺术类项目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不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

  2.高水平项目、艺术类项目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属于以下情况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①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②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

  ③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

  ④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⑤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3.自2023年起,艺术类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再面向海外申请人。

  4.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 ,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 由国内学校推荐 ,不通过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受理。

  5.申请者无需寄送纸质材料,申请材料仅通过相关工作平台接收、审核。

  6.驻荷兰使馆受理在荷兰馆区高校学习的自费和国家公派中国籍留学人员的申请、审核和推荐工作。申请人网上提交材料时,受理机构选择“驻荷兰使馆”。

  7.申请者应按照相关项目要求,确保材料真实、完整。3月10日至31日期间,申请者如需修改补充申请表信息及申请材料,可在公派申请平台中自行操作。北京时间3月31日24时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关闭后,将无法提交申请、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一)选拔范围

  1.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面向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选拔。申请时须已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岗位正式录取通知,且剩余实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面向国外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含毕业一年内学生)选拔。申请人无需提前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但应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明确1个意向岗位。

  (二)申请材料。具体申请材料清单详见国家留学网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78。

  (三)时间安排

  1. 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申请人可随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网上报名,同时向我处邮箱netherlands03@lxgz.org.cn发送邮件说明报名情况,邮件标题: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请+姓名+实习单位。

  2.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申报受理时间以届时公布的选派办法为准,不再单独发放遴选通知。

  三、 联系方式

  驻荷兰使馆教育处咨询邮箱:netherlands04@lxgz.org.cn

  国家留学基金委咨询邮箱:

  yjs@csc.edu.cn(高水研究生平项目)

  yishu@csc.edu.cn(艺术类项目)

  gjzz@csc.edu.cn(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中国驻荷兰使馆教育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