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内相关要求,自2019年1月开始,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改由国内直接发放到留学人员奖学金专用银行卡上。为方便公派留学人员顺利领取奖学金,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发放程序
1.申办和激活银行卡。公派留学人员在获得资助资格后,根据国内统一要求申办奖学金专用银行卡。领取银行卡后,请第一时间在“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上确认收卡并按银行相关要求进行激活(2019年12月之前申办的专用银行卡已由留学基金委统一推送至银行进行激活)。如银行卡未按要求激活,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
2.正常发放。除末次发放外,其余每月奖学金将由国内启动发放程序,经驻外使领馆教育处审核无误后安排银行发放。
3.末次奖学金发放。自2019年1月起,留学人员资助期最后一个月奖学金在外停发,待留学人员回国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回国报到手续并结算后补发。
因涉及奖学金的扣减或补发等问题,故回国时间一经通过,不予变更,请公派留学人员务必选择确定的回国日期申请回国机票。
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提前回国、肄业等变更,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将应回国日期提前至所申请的时间。末次发放也将相应提前。
二、发放时间
自2019年1月起,每月奖学金将在该月第二周由国内启动发放程序,预计每月第三周可以到账(如遇节假日,会略有延误)。
三、其他说明
1.关于奖学金专用银行卡丢失。如专用银行卡不慎遗失,请公派留学人员自行联系发卡银行进行挂失和补卡手续,因CSC平台中卡号一经确认无法更改,故所补新卡卡号应与原卡保持一致。
2.关于奖学金专用银行卡使用问题。请联系咨询发卡银行和所涉及的荷兰银行。
3.未正常收到奖学金问题。如在每月月末仍未收到当月奖学金,请首先确认专用银行卡是否激活并处于正常状态,如卡片一切正常却仍未收到奖学金,请及时联系我处咨询。
联系邮箱:info@nl-edu.org。
驻荷兰使馆教育处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