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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荷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须知

来源: 时间:2022年12月20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欢迎各位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来荷学习!根据国家关于公派留学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此须知。

  一、报到注册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抵荷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到注册。要求同时完成“公派管理信息平台报到”和“电子邮件报到”。无需向驻荷兰使馆教育处邮寄纸质报到材料。具体流程和要求如下:

  1.公派管理信息平台报到

  登录网址http://apply.csc.edu.cn,并仔细阅读各项说明; 点击“网上报到”,按要求填写各项材料并提交。其中,“抵达日期”以报到证明上的派遣开始日期为准;“紧急联系人”不能为本人;“导师及合作者”一栏中,如果没有国外合作者或导师,请填写在荷就读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老师信息;请务必仔细填写,确保护照、留学身份等信息无误;上传《护照信息页》《护照签证页》《护照入境页》和《报到证明》《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等电子文件(PDF版本)。

  如若信息不全,填写内容后可先点击“暂存”,待信息完整后再点击“提交”,提交后信息不可再更改。如报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请务必仔细核对。留学期间,个人联系方式、导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信息平台及时更新。

  2.电子邮件报到

  同时,须向驻荷兰使馆教育处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报到。邮件主题为“报到:姓名+留学单位+CSC学号”。邮件中提供个人信息包括抵荷时间、留学期限、留学身份、留学单位及专业、在荷联系电话号码,并附本人护照出入境记录页(本次以公派身份来荷入境页)、在荷居留证明或办理居留卡的确认回执及在荷保险单。

  二、奖学金发放

  完成国外报到后,奖学金将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按月发放至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专用银行卡(国内预发的3个月除外),驻荷使馆教育处在信息平台进行审核。因报到延迟等原因错过发放的,将于次月补发。

  留学期间如有中途回国、休学、提前回国等事项变更,奖学金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扣发或停发。

  国家留基委奖学金领取专用咨询邮箱:jxj@csc.edu.cn。

  三、回国机票订购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2个月登录信息平台提出回国资格申请,驻荷兰使馆处审核通过后,留学人员回国信息将推送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服务系统,留学人员即可登录该系统(http://zwfwbl.cscse.edu.cn/aboard/main)填写具体订票信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订票事宜,并及时告知留学人员订票情况。留学人员订购回国机票具体流程详见:http://zwfw.cscse.edu.cn/cscse/lxfwzxwsfwdt2020/gplx72/blhz/410164/index.html

  对未经教育处审批同意擅自延期或提前回国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予办理回国机票订购手续。

  特殊情况下,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因故不能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预订机票,可自行购票,回国办理报销手续。请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复的同意自行订票邮件转发至教育处邮箱netherlands04@lxgz.org.cn,邮件中需说明情况并附机票行程单、付款收据等,教育处审核后将《关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自行订购回国机票事》发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收到上述文件后,将通知留学人员提供机票行程单、收据、登机牌等相关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公派留学人员应订购经济舱正价舱位(含)以下的机票。如订购经济舱以上等级(如:头等舱、公务舱、超级经济舱)的机票,只能按照经济舱标准进行报销;只报销机票款,其他费用不予报销(比如:额外行李费用、中介机构服务费、改票费、退票费等)。报销额度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定的标准为准。

  四、其他事宜

  如公派留学期间因故申请延长留学期限、提前回国、变更留学单位、休学等事项,具体要求详见http://netherland.lxgz.org.cn/netherland/lxhl/gplx/20180906073407104056/index.html。

  其他未尽事项请参阅国家留基委《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见附件)。

  请大家关注中国驻荷兰使馆教育处网站(http://netherland.lxgz.org.cn)和全荷学联微信公众号(全荷学联ACSSNL)。

  祝同学们平安留学、健康留学、快乐留学、成功留学!

  驻荷兰使馆教育处联系电话:070-3065415;邮箱:netherlands04@lxgz.org.cn

  使用公派管理信息平台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请根据页面提示发送邮件至xxzy@csc.edu.cn 或s_support@csc.edu.cn

  附件: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须知

  驻荷兰使馆教育处

  2022年12月16日